1/5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问题(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

本文旨在为您介绍不同情形下的利息计算,帮助您准确评估可得的利息的数额。很多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忽视利息、利率的约定,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如何正确、全面的约定利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荐阅读:如果我们的借款合同已经签订了,那么我们能不能拿到利息,能拿到多少利息呢?

利息的计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时间1.利率的换算。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使用利率时注意与时间一致)2.时间。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比如,王某在2018年10月1日借给李某八万元,约定年利率18%,还款期限两年。那么李某在这两年内需要支付的利息是80000x18%x2=28800元。

一、没有约定利息

王某于2019年7月8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双方之间签订的借条仅约定于2021年7月8日前还款,未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一直没有还款,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借款的时没有对应该支付利息做出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在事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二、利息约定不明

利息约定不明指:您和对方在借钱时约定了到期要还利息,但是没有具体约定还多少利息,或者怎么计算利息

根据民间借贷主体的不同,有两种不同的结果:

您和对方都不是机构: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利息是不被支持。

您或者对方是机构:当利息约定不明时,法院会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利息会被支持

常见的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形:1、有应当支付利息的约定,但没有约定利率标准。比如:“今借到XXX人民币N元,借款期内支付利息。”2、有利率标准的约定,但没有约定是年或月的利率。比如:今借到XXX人民币N元,利息N分或利息N%,但没有注明是年息还是月息。3、有约定,没有利息单位。比如:今借到XXX人民币N元,年息N或月息N,没有注明是元还是角、分、厘。

三、约定借款利率

由于自2020年8月20日起,执行了新利率标准,所以,如果对方的借款期限跨越了2020年8月20日前后,你可以主张分段计算利率。

01.从借贷合同成立之日到2020年8月19日:

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对方要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36%的,对方可以不支付,但是支付之后不能要求您返还;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您返还。

02.从2020年8月20日到还款日:

按照双方的约定来计算利息,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支持。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参考网址:https://www.chinamoney.com.cn/chinese/bklpr/)

提前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且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

四、逾期利息

01.从还款日到2020年8月19日:

(1)约定逾期利息的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可以主张年利率6%的利息;

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02.从2020年8月20日到起诉日:

(1)约定逾期利息的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03.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该如何选择

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其一来主张,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特殊情况下的利息计算

01.是否可以要求复利?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如果借贷双方对第一次借款的本息进行结算后,将利息计入第二次期借款本金,并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如果第一次借款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第一次的本金及利息可以认定为第二次借款的金额。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02.是否可以在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

借款合同中所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但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03.约定的利息太高,还款人给了以后还能再向我要回去吗?

自然人之间约定的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出借人请求给付,法院是予以支持的;对于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借款人没有给付而出借人请求给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借款人已经自愿给付了的,法院也不认定为不当得利,也不会判决借款人返还;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应认定超出部分无效。

如果上述内容无法帮到您,请下滑至底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如果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请分享给您的朋友,可能帮他们少走弯路!

发布于2022-08-16 16:33:14
17 条评论
avatar
去微信小程序参与评论
涅磬苍穹
能不能把欠的利息打成借条?
09-06回复
诗意绵长
之前借给对方钱,约定的利息觉得太低了,能不能多要点?
09-06回复
紫夜雪舞
之前约定的利息太高了,我不想给,能少给点吗?
09-06回复
前往微信小程序查看更多评论
photo
无讼法律服务
官方出品 专业可信 放心阅读
专业律师交叉核验 | 2022年09月09日
手机扫描二维码
下载无讼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