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文书的写作方法
2024-03-22

作者:姚玉赢 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文书写作是研究和办理案件的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诉讼方案、撰写起诉状、答辩状、申请书等,具体到写作格式、内容、技巧。系统规范的书写要求可以提高写作效率,熟练运用技巧会使得文书写作更加顺畅。

本文以写作基本方向,包括写作前需具备的积累及材料、写作内容的来源等,就写作的基本流程、注意事项展开论述。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01

写作的基本方向

(一)文书类别不同依据内容不同

文书写作的类别很多,不同类别的文书需要着重的案件事实也不同。

例如写起诉状只需要清楚案件事实本身和起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即可,而答辩状则需要依据对方出具的起诉状中的诉求及理由进行针对性书写,才能让答辩状发挥其作用。

其他更复杂的如再审申请书、抗诉申请书,则需要了解整个案件一审、二审的具体经过以及庭审笔录中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的描述,从中还原出案件的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只有梳理好时间脉络并对事实形成基本确认,才能在客观、清晰的基础上创作文书。

判断文书内容,不应简单从法院判决或处理结果来看,更应从事实认定中找出于己方有利的观点及事实。

(二)各类文书侧重点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中,写起诉状的重点在于诉请明确、事实清楚。诉请明确,即是直接表达诉请所需的全部内容,将各项诉请依照法律依据的不同而拆分。在书写诉请时,应注意避免法律用词,直接明确诉请要求即可。如加入法律术语,可能易造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该法律关系或法律用语的不予认可,从而影响诉请的实现。[1]起诉状的目的在于让法官快速了解案件,无需展开论述或过于详尽,以防答辩方知晓法律依据或诉讼思路。必要时,甚至可以不引用法条。

答辩状的重点才是展开论述,且每一论点需要有证据予以支撑,不能是空穴来风,也不宜采取情绪化的表达。行文出现引用证据的,应当标明出处,供法官检索方便。“情绪化”的表达多见于起诉状或代理词中,通过法律原则和社会效应的方式论述。从法官的角度更希望看到答辩方有理有据、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应,文书中所有主张都应具备法律依据。如有新的事实或事实与原告所称不符的,也应阐明。

此外,庭后提交的代理词也对诉讼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法官因办理的案件数量庞杂、内容繁多,多数在开庭前才接触到卷宗内容,且受案件简单或种类单一所限,法官在庭审中对案件事实的了解并不足以充分表达各方观点,故代理词的书写应观点明晰、论述充分。[2]

(三)写作内容的来源

写好一篇法律文书的关键在于对案件事实的剖析程度法学理论的基本功,前者的着重点在于要具备对案件事实进行抽丝剥茧的能力,从纷繁复杂、侧重各异的观点中找到于己有利的客观事实,后者主要来源于前期学习和日常积累。

掌握基本功,即是对各类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基本了解和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深度,也是写好一篇法律文书的基础。对法条的熟悉程度关乎到检索法律法规的效率,对法学理论功底的深度决定了对专业名词的理解,不仅局限于法律词汇本身,还包括由专业词汇拓展出的对法律关系的理解及运用。

此外,基本功的运用还包括细化二、三级标题,层层递进地捋清法律关系,使文书有逻辑、有深度。一般而言,文书标题的展开逻辑包括对案件事实及法律法规的适用,以谁为先则需根据对具体案情的有力程度具体分析。法律法规的适用又包括实体和程序,一般而言实体优先于程序。其中较为重要的是证据部分,要熟练掌握证据规则的相关条文,将案件事实与法律法规相结合判断证据三性和举证责任等问题。

基本功无疑很重要,但之所以叫基本功,就是无法在短时间内速成,那么,如何在基础知识储备有限的情况下写好一篇文书?

第一,要学会检索。检索一切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文章、百度中各种文摘,包括论文。

第二,要注意检索的顺序和关键词。检索的顺序不同,从案件事实引发的下一个问题就不同,从而会影响到写作效率。同样,不同的关键词得出的文章内容也不同,往往可以通过不同的检索获取到其他有利信息,再度深入检索、挖掘内容。

第三,要能够理清案件事实。例如较为复杂的上诉状或再审申请书,写作内容的关键在于挖掘一审或原审中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的争议点、以及对方陈述是否存在实质对其不利的内容。如果碰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依照时间顺序、人物关系等画结构图帮助理解。区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对不利的事实在庭审中法官提问时不予回避,但在文书中也不应出现。对有利的事实着重展开强调。

第四,要注重和当事人及其他有合作关系的人进行有效沟通。沟通前最好一次性列完所有疑问,体现效率。

02

写作的具体流程

拿到一个案件,首先的任务是整理出法律关系并查找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随后草拟出写作文书的各级标题,再根据各个标题的内容逐项拓展。各个标题的排序需要根据标题反应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区分先后,大标题下的各级标题应当遵照案件所需的逻辑顺序。拟定标题的目的在于对标题项下的内容进行概括提炼,标题的长度不应过长,也不应过于简洁,如“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而要总结全面并出示明确的法律意见。

如果拿到案件一审、二审中的代理词、答辩状等,可以先看代理词再看对方的起诉状及法院判决,从立场上坚定。其次,写作时应当先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进行思考,进而得出新的观点或新挖掘的事实,再到原有的文书中保留之前必要的观点,这样一是能逼迫自己尝试给出新的观点,二是能真正做到依据不同文书类别对应不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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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注意事项

1.文书中出现的所有法律法规必须出自官方网站,诸如北大法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等,援引的案例也应当经中国裁判文书网验证,核对清案号、年份、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内容等。引用法律法律规时,首次应写全称,如需使用缩写,应当注明“以下简称”(法人名称、地名同样)。

2.任何一篇文书都要具备基本的格式要求,如同写论文时要标清楚脚注。格式规范的文书才能让人感觉到工整、认真。

3.写作完毕后,应当逐字逐句对文书进行至少一至两遍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错别字(尤其人名)、用词、标题序号、格式等,必要时,应当对法律法规再次审查核实。文书中出现的代词,应当统一为“原告”、“被告”或具体人名、法人名称,统一措辞(二审应与一审保持一致),避免指代的紊乱。同时为方便法官阅读,应避免使用“被告1”、“被告2”,在冗长的文书中需回看查找。

注释:

[1]高杉峻:《诉讼文书写作指要(2024)》,载《高杉LEGAL》,2024年02月19日。

[2]深圳微法务;《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都应该怎么写》,载《iCourt法秀》,202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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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靖力

责编:梁萌

审核:无讼研究院阅读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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