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和手续

本文旨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供指引,帮助了解工伤认定申请的基本流程。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01.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公司应当为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公司或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如果公司不提申请,员工个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所在公司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由于不属于员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比如:

①不可抗力②人身自由受限③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④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02.向谁申请?

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3.提交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通常情况,社会保险部门认定工伤,需要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直接材料是劳动合同。若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④考勤记录⑤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⑥其他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若需了解更多详情,推荐阅读: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例外情况:

当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承包的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违法转包、分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需要员工与违法转包或分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①门诊治疗:提交病历、检验检查报告单、门诊诊断证明书等

②住院治疗:提交病历、出院小结以及出院诊断证明书等

③如果提交材料后,有新的就诊情形,及时补交新的诊疗资料。

(4)受事故伤害员工的居民身份证

一般是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相关证据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①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④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⑦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01.社会保险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02.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03.工伤认定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04.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公司提出异议,认为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的,一般会要求员工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0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0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员工(或者其近亲属)。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01.对于社会保险部门的不予受理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02.对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0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并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提醒:

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只能维持或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 并责令重新认定。

您的下一步

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公司、受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便取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需详细了解工伤保险待遇,推荐阅读: 工伤赔偿具体怎么算 

发布于2022-07-21 17: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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